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省内高校按照下达指标的1:3比例和选调条件,组织报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从报名者中择优推荐人选。
省外高校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从报名者中择优推荐人选。
各高校须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邮编:230001)。申请材料包括党委推荐报告、《安徽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暨审批表》(一式四份)、《安徽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其中,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需附磁盘或发至电子邮箱(
zzbgwyc@163.com)。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条件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笔试人选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80元,省内高校报考人员由所在高校代收,在领取准考证时统一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外高校报考人员于2008年2月25前通过邮局汇款方式缴纳(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25号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收款人:朱霞,邮编:230022)。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高校有关部门审核(院系党组织签章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签章),可以免缴考试费用。免缴考试费用申请与高校报送材料一并报送。
未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或者办理免缴费用申请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2、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 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8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按照各高校选调指标的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其缴费方式与笔试相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 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未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按照各高校选调指标的1:1.1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教育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综合考察报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由所在高校组织到当地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公示和确定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省委组织部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由有关高校党委在本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结果报告省委组织部。
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2008年选调生。选调人员确定后须与所在高校签署诚信承诺书,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由于考察、体检以及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5、分配派遣
选调生原则上由组织统一分配工作。非定向选调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定向选调生分配到国家和省重点扶贫开发县(区)法院、检察院工作。
6、录用和培训
安排到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范围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取消录用申请,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上将安排部分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到行政村任职锻炼。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选调生进行初任培训,使其初步掌握基层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