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
按笔试成绩,分岗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对象,按1:1.5的比例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书。
七、其他事项
2013年8月底前经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入编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自愿放弃或逾期未报到者,根据成绩高低在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中依次递补。
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相关专业招聘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第一周期内(两年)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556—8958799 8935828
县卫生局 0556—8938519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8933187
附:[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年卫生现场招聘一览表.xls] 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