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25日。
(二)地点:省检察院机关10楼政治部会议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当天上午7:30前到省检察院政治部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得出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司法警察按人民警察标准体检),遴选计划1人的职位,差额1人;3人的,差额2人。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负责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3696592
0551-3696433
附:面试人选名单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