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对象
庐江中学实验初中从初中(含完、职中初中部)现在编在聘教师以及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公办教师中选调,庐城镇城区小学从农村小学(含庐城镇农村小学)现在编在聘教师中选调。
二、选调名额
共选调65名,其中庐江中学实验初中50名、庐城镇城区小学15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任教满3年以上 (2009年9月30日以前任教);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各学科应具有与该学科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庐江中学实验初中的须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庐城镇城区小学的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符合上述条件及选调学校学科、层次要求的省级“教坛新星”、特级教师、教育主管部门或中央教科所举办全国教学大奖赛获奖人员直接选调(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相应调减该学科选调计划,并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近三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②擅自离岗或不在岗达10天以上的;③正在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⑥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还要提供2012年上半年备课笔记及学校签字盖章的课程表,与学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人参加考试的申请报告,完职中或镇中心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本人出生年月、任教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和年度考核等情况,具体样式见附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每人限报一个层次学校的一个学科。
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教育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各学科报考比例须达到1:2,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学校该学科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考试内容为初中文化课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60%,教学设计内容占40%。
笔试实行加分,报名时须出具原件。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教坛新星:市级3分、县级2分;市级学科带头人3分、市级骨干教师2分。加分记入笔试成绩,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
(三)考核
根据选调学校各学科选调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按教学设计成绩高的、教龄长的、学历高的顺序(下同)确定考核对象。
每所学校每个学科被选调人数不得超过1人,如超过1人,按所在学校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对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缺额在选调学校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从所选调学校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合同,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
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五、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直接选调人员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一天,其他人员报名时间为7月27日-28日,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庐江县教育局北楼一楼会议室。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庐江县人社局
庐江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