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繁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0553-79111270553-7872542
监督电话:0553-7872503(县监察局)
招聘相关信息请登陆繁昌县教育信息网查询,网址:www.fcedu.com
附件:1.繁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繁昌县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繁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