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以所设岗位为准,按计划数拟确定人选。计划数为10个以上的按计划数1:1.5;计划数为10--6个的按计划数的1:2;计划5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颍上县人民政府网、颍上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
(2)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及拟聘人选确定(一)考核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设岗计划按照1:1的比例划定考核、体检人员(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一同进入)。
2、考核、体检内容。考核工作由县选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行为、业务能力等情况以及应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体检标准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3、考核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拟聘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不合格者及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一同进入,只递补一次)。审核确定后的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颍上县人民政府网、颍上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相关政策与保障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乡镇幼儿园岗位按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人员纳入我县正式教职工编制,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示招聘工作程序、结果及时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颍上教育信息网公示。
监督电话:4412871(县监察局)
4410338(县人社局)
4432616(县教育局)
八、本公告由颍上县教师选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