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规定,因三名考生自愿放弃政审考察,现确定在面试人选中按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体检递补人员如下:
职位代码
递补人员准考证号
递补人员总成绩
201302
2013030312
72.64
201303
2013030211
63.18
201306
2013030426
59.89
有关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