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省教育厅教人〔2001〕35 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应聘人员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得分高低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7天。
(八)聘用
1.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聘用的教师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3.本次聘用的教师和在编教师同岗同待遇,同岗同职责,同岗同考核,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核定工资标准。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师专实验小学编外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市经济开发区:18956856992、13685679995
市教育局:5125209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5132036
市人事考试中心:5118606
市纪委执法一室:5555812、5555885
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组:59911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亳州师专实验小学2013年招聘编外教师岗位简章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职位代码 岗位资格条件 统考科目 专业测试科目
学历 年龄
1 语文教师 16 60001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2 数学教师 16 60002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3 英语教师 1 60003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4 音乐教师 2 60004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5 体育教师 1 60005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6 美术教师 1 60006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7 信息技术教师 1 60007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8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 60008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9 校医 1 60009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 35周岁以下 / 相关专业知识
合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