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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地区现场确认的通知

来源: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0-11-1 14:49:40

 

关于北京地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共科目笔试申请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减免报考费用、更改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的通知
  北京地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申请更改考试所在省份(由外地转入北京考试)、减免报考费用、更改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只有以下三类报考人员需要到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三)姓名中有错别字或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有误需更改的报考人员;
  二、确认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三号楼,一层办公大厅)。
  三、确认时间:2010年11月4日-5日(每日9:00-12:00;13:00-16:00)
  四、具体程序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减免费用的有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减免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姓名中有明显错别字或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有误需更改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其它报考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人员信息出现考试中心不能修改的错误,请报考人员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次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4、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5、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6日12:00至12月3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下载请进入>>>
  《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下载请进入>>>
  《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下载请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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