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2013年北京教育委员会发布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报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且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成绩通知书上注明进入面试范围可于于3月27日上午9:30到北京奥运大厦407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参加复审。面试地点是,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407会议室考务咨询电话:66074788。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复审必须要携带的有关材料有: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