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社保局批准,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拟面向全区各单位公开遴选在职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
丰台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从事文件起草工作职位科员级公务员2名(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
二、遴选范围
全区各单位科员级在职公务员(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等条件下,中文、新闻、文秘专业优先录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