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布综合成绩
教委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为业务考核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房山区2012年(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