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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3招聘学院(研究院)院长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3-27 16:11:37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根据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院(研究院)院长5名。

一、招聘职位

数学科学学院院长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心理学院院长

汉语文化学院院长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院长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了解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有效推动学院相关学科的发展。

3.具有国际视野和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4.具有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工作思路清晰,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民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5.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7.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有关人事政策执行(电话:86-10-58808302)。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可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
五、说明

1.获聘者将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2.每届聘期4年。

3.应聘者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应聘院长报名表》(从北京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近5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包括科研项目和教学工作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论文请提交首页复印件,著作请提交封面页、版权页和作者目录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海外学习、工作证明)复印件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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