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法
(一)人员初选。按照复退军人优先考虑的原则,25周岁(含)以下复退军人加1分计入总分,25周岁以上复退军人加0.5分计入总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报考队别,初选68名招聘对象于5月29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同时,初选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并于6月5日前交到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218房间。
(二)体检。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招聘不足时,再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1个月(试用期在聘用期限内),合格者与房山区第一专业森林消防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人员于2013年5月27日9时至16时,到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防火指挥中心(良乡苏庄东街7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及面试,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选人员于2013年5月30日7时45分时,到良乡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七、岗位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王宝才
联系电话:6935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