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
以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文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于招聘结束后一周内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人事部门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