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招聘
岗位 |
基本
工资 |
招聘
名额 |
招聘要求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学科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它条件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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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面议 |
2-3 |
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景观生态、园林规划设计、城市园林生态) |
不限 |
不限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及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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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应聘人员要求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面试、考核合格人员要求接录用通知后7日内或按约定时间到岗,特殊情况面商。
3、应聘程序:提交求职简历;面试,讲课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入职。
4、一经聘用入职,均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社会保险。
5、绩效及课时工资按学院相关规定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