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程序
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2月27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3月14日(周三)工作时间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周六);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的名额或取消招聘。
1. 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2. 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应出具相应说明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