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考场设置所在院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本次招聘最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之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社会保障局023—68912151,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023—86192031、86192005
附件:
1.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一览表
2.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设点招聘安排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