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各区县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考核和岗前培训
各区县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进行考核,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按全市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凡培训不合格或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完善手续
经考核合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根据学校需求和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按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程序报当地人力社保局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首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逾期无故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缺额调剂
根据缺额和当地实际,由各区县教委会同当地人力社保局、编办,根据“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调剂方案,进行一次性补缺调剂。调剂补录人员名单应分别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系统联系电话为62658013。
(二)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招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处理;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编办汇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2013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xls2.重庆市2013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流程.doc
3.重庆市2013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