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惠待遇及约定义务
(一)优惠待遇
公开选聘的教研部主任(副主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并按人才类别享受我校提供的优惠待遇:
1.学科带头人才优惠待遇
(1)提供190平方米左右新房一套供其使用;
(2)提供安家费(含装修费等)4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
(3)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2.学科优秀人才优惠待遇
(1)提供160平方米左右新房一套供其使用;
(2)提供安家费(含装修费等)25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3)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二)约定义务
公开选聘的教研部主任(副主任)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等。服务期限未满辞职、调离,或被解聘的,须退还我校提供的住房、安家费(含装修补助等)、科研启动费及培训进修费等,并支付违约赔偿金,调离或解聘随调的配偶。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教研部主任(副主任)须严格执行有关干部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任职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公开选聘教研部主任(副主任)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