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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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北部新区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和实验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6-17 20:18:13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实验员可不提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好《重庆北部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实验员报名登记表》(在北部新区网站信息公告栏上下载,网址:http://www.cnnz.gov.cn/)。
  五、资格审查
  由各选调教师学校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经北部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各中小学组织试讲,区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各中小学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达到比例的以实际试讲人数确定。
  六、考核
  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参加考核的考生按招聘学科进行分组(不以报考学校分组),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说课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未达到1:3比例参加考核的人员,其考核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按学科招聘人数(按各学校相同学科招聘总数计算,不以报考学校相同学科分别计算),根据该学科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高者、教龄长者优先,若应试人员以上条件仍相同则通过区领导小组票选决定体检人选)。
  请考生特别注意:因体检人选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明确到具体学校,考生在报名时需签订服从调配承诺书,区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调配考生录用学校。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区人事局、教育党工委、监察室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部新区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拟选聘人员,由区人事局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要求其在被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缴纳违约金及教师培训补偿费,违约金及补偿费金额为总额50000元,每年递减20%(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十、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67308112、67463619

 

附件:
  1.重庆北部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实验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北部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实验员报名登记表.doc
  3. 重庆北部新区选聘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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