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事局关于2009年初公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选岗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事局、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安排,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经研究,拟于2009年4月3日选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岗时间定于2009年4月3日上午8:30分。但考生必须在2009年4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前到江津区人事局人事科报到,报到时再明确选岗地点。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2、往届已毕业考生在报到时请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上述材料一律为原件且提供复印件一份),带上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报到时填写相关聘用审批材料,并确定个人档案已转递至江津区教委或江津区人事局。
3、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请带上身份证及所在学校已签章同意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请进入公示的考生相互转告。详情请咨询江津区人事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23-47530416。
重庆市江津区人事局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