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选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选)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