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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三季度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2-8-10 15:45:53

 

(三)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低于10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数与拟聘岗位数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准考证及本简章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均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如因考生缺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且无递补人员导致进入面试人员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简章规定2:1面试比例的,拟聘岗位数按复审合格人员数2:1比例按四舍五入重新确定,如因考生缺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且无递补人员导致该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的,该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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