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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201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0-19 12:16:19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2.对体检合格者,由区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核实考生报名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凡因体检、考察和公示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非在编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按照《重庆市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区民政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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