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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县2012年面向转业士官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来源:2exam.com 2012-12-5 12:46:14


  八、聘用及待遇
  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顺序,由报考人员依次挑选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了一次性补助金的退役士兵,符合本次招考条件且考试通过的,在办理安置手续时,将原领取的自谋职业补助金如数退回民政部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工勤人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考务咨询电话:023-53221644
  2.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53224012
  3.涉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专业知识、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简章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梁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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