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大渡口区文艺专干。
一、招考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文艺专业人才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渡口区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文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广新局以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三、招考条件及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条件(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