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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潼南县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6-14 1:30:27


  ㈤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职(执业)业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㈥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王和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㈨信息发布
  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潼南县交委负责释。

  附件:
  1.潼南县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潼南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技)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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