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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2013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7-23 13:45:50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大学生70名,实用人才30名。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大学生: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实用人才: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经验的实用型人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自愿在录取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4.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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