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2)2008届、2009届毕业的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应提供大学英语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4)10%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和监察局负责。经审核符合教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对象,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对象《报名登记表》的资格审查意见栏上盖章确认后,报考者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闽清县教育局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名手续。
6、笔试报考
笔试报考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自考办负责。报考者本人对闽清县教育局自考办采集的报考信息(含摄像),相关表格核对确认签字后生效。
7、报名费80元。报考对象缴费后,不论是否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以返还。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硕士研究生(除体育、政治学科以外)、10%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余的报考对象,须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
五、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六、笔试成绩计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
笔试成绩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应网站公布。报考对象凭个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七、笔试咨询电话
省自考办考务科谢先生:0591-876659288767226513178118648
八、面试对象
1、硕士研究生、10%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合格对象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九、面试内容
1、报考中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中学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
2、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小学3或4年级相应学科的教材。
3、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幼儿教育教材和技能测试。
4、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含70分)以上。
十、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5:00
2、笔试地点:待定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面试地点及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说明的笔、面试时间、地点为准。
4、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十一、录聘办法
1、10%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参加统一面试后,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与其他进入面试毕业生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录聘人选。
2、硕士研究生经统一面试、考核后,若报考同一学科仅有1人,且成绩合格的,即予直接录聘;若报考同一学科有2人及以上,且成绩合格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公开择优录聘1人。
3、录聘合格成绩为60分;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的,合格成绩为70分。
4、录聘人选的名单及相关情况在闽清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聘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录聘资格。
5、拟录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录聘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均应向县教育局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将取消录聘资格。
十二、录聘人员安排
1、硕士研究生和幼教专业报考对象录聘后,分别安排在城区高中、幼儿园任教。
2、10%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报考对象录聘后,根据学科教学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在城区或农村中学任教。
3、其他的报考对象录聘后,根据学科教学需要,统筹安排在农村中学或小学任教。
十三、本公告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闽清县教育局
二0一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