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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东山县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3-26 15:40:40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尚在办理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提交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

⑤《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⑥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聘用。

三、笔试内容、地点和时间

1.笔试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4月21日(详见准考证)。

4.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考生可于5月10日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为先。

报考中学和小学岗位的面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报考幼儿园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报考中学和小学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东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东山县教育局和人事局负责。

(三)选岗。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2007年起经我县批准的暂列编外管理的小学紧缺学科代课教师(共4名,其中英语3名,信息技术1名)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达总分50%的,经体检、考核合格后优先给予聘用。达不到总分50%的,视同其他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排列。2010年省下派到我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支教高校毕业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免于考试给予聘用。

2、本方案由东山县教育局、东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2012年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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