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 5 号)、《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的通知》(泉港政办〔201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7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2010-2012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泉港区生源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2012届未就业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泉州籍生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向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2012届未就业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泉州籍生源;
6.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7.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违反计生和曾被开除公职(含自动离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小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30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泉港区201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时间:2012年4月1-10日;
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www.eeafj.cn)。
报考人员应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方能报考。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