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2年秋季公开招聘一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辅导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受过任何处分;
(五)招聘对象为全日制2010、2011、2012届毕业、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的博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3、福建省外高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其研究生学历所在学校须为“211工程”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
4、大学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学生自律委员会正、副主任,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校电台台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上述学生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
(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符合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别、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性别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工部
男生公寓
辅导员
男
不限
6
女生公寓
辅导员
女
不限
4
三、聘用方式、待遇及服务年限
(一)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受聘后,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不少于4年,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和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http://www.fafu.edu.cn)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务必于2012年12月28日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快递方式(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编:350002),逾期不予确认。
2、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①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秋季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请从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下载),并于报名截止期限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E-mail至:fafus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辅导员应聘:×××(姓名)”。
②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应聘者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入党时间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及证明需加盖校级学工部门确认公章)。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
我校职能部门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人选。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笔试前,所有应聘人员需带各种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