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我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电话:0591-85254294)
十、岗位适用性考核
因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的需要,我校将对已报到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适应性考核,不适应该岗位工作实际的人员由我校调整安排到合适岗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朱老师赖老师;
电子信箱:rscfq@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85169817、85254407(传真)。
监督电话:0591-85254294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