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有关规定
1、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年龄等资历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
2、报考中学(含职专)的毕业生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教学校)、幼儿园的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须提供由设区市公务员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4、城区新办小学招聘的新教师,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先暂时寄在长师附小等城区小学;城区新办幼儿园招聘的新教师,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先暂时寄在实验幼儿园等城区幼儿园。待这两所学校成立后,再分别予以转入。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由长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咨询我局人事科(0591-28923771、28936296)。
附件:一、2013年长乐市新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2013年长乐市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表。
三、本专科毕业生招考“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表。
四、考生面试教材选用目录。
五、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长乐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