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法
1、笔试
由省教育厅出卷,宁德市公务员局、宁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宁德一中。
2、面试
(1)由周宁县公务员局、周宁县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每个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成立面试小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4)面试项目为弹、跳、唱、说,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5)考生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
(6)随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和身份证。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周宁教育网(www.znjy.net)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6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类别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周宁县公务员局、周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各学科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岗位考生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聘后管理
新聘毕业生至少在周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593-5631969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0593-562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