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学校为省级重点中专学校,系省民政厅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教师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01电子技术教师 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取得中职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劳动部门颁发的维修电工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02老年人服务实训指导教师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美术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教育、书法教育、音乐教育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取得中职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03殡仪实训指导教师 1 专业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殡仪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
04会计教师 1 会计(学)、会计(财务)电算化、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中职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05计算机实验指导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及应用、计算机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中职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