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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9-19 15:12:49

 

(三)资格审查

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资格初审结束后,统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报名审核情况,并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复审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禅城区经济促进局进行资格复审,由局办公室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选调对象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拟选调对象的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转任人员名单,经禅城区经济促进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入人员,然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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