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5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或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http://www.nsrs.gov.cn/)报名)。
3、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同时准确核对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成功报考人员可在通过系统资格审查后,在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考生需在笔试当日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1、《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能力证书、任职文件、广东省劳动仲裁员资格证、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撰写的已生效裁决文书3份;
4、有关荣誉证书,已发表理论调研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报考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
经初步资格审查如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英语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按计划选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
(九)办理选调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8498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