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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2013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13-12-6 15:12:52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龙岗区委(府)办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上报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考电话:28923201。

  附: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

  2、《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12月3日

附: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考普通辅助雇员职位表

    2、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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