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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区委书记人选公告

来源:深圳市人事局 2008-12-21 9:15:46

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团区委书记人选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吸纳优秀领导干部人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区委书记人选。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1个):团区委书记人选(正处级)

二、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报考。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在32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含1976年1月1日);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任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拔程序

(一)笔试。笔试时间:2009年1月11日上午。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领导工作案例两科,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按每科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二)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1月15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现任职务和现任级别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时间:2009年1月18日上午。面试分专题发言和结构化面试两项,面试成绩按每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

考生参加考试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09年1月13日17:30后,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查询时间:2009年1月19日10:00后,查询网址: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www.testcenter.gov.cn)。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得分。依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名单在《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www.testcenter.gov.cn)、宝安政府在线(www.baoan.gov.cn)、宝安党建(www.badj.gov.cn)网站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同时按规定组织考察。经公示、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五)决定任职人选。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宝安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并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报名方式

符合职位选拔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可通过传真或邮寄资料报名和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30日。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传真或邮寄资料报名的,须与公选工作联系人电话确认。

报名须填写《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区委书记人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现任职务和现任级别证明材料、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照片须附电子文档,发送至宝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箱:zzbgbk@baoan.gov.cn )。现场报名者应提供原件,其他方式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待资格复审时再补充提供原件。

宝安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0人以上(含10人)开考;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为8—9人,报深圳市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合格人数7人以下(含7人),取消本次公开选拔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09年1月5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www.testcenter.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联系人:刘先生,钟小姐

电话:0755-29998210,29998216,29998214(传真)

现场报名及邮寄资料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6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编:518100)

 

附:《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区委书记人选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区委书记人选报名表

                        填表时间:2008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一寸

正面免冠

彩色相片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党派

 

入党时间

 

健康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任现职时间

 

现任职务级别

 

任现级

别时间

 

 

详细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电子

邮箱

 

办公

电话

 

住宅

电话

 

手机

 

 

 

 

 


奖惩

情况

 

 

近三年

年度考

核结果

 

 

个人简要评价

个人签名:                          

 

资格初审意见

 

 

                                    

 

填表说明

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不实内容,随时终止公选资格;

2、涉及时间的栏目,请按规范填写,如“1976.05,不能写“76.05

3、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具体,如“××省××厅××处副处长”,不能写“××省××厅副处长”

5、简历请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6、个人简要评价请用简短的文字作自我介绍。

7、以上各项除“资格初审意见”栏外,全部必须填写,没有的请填“无”。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二○○八年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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