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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2009-4-22 19:36:39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州地区纺织、服装产业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专业是服装设计与工艺、染整工程、美术装潢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

    1.教师岗位

招聘岗位

人数

要  求

服装设计

4

具有企业或教学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服装(含板型)工艺实习

2

具有企业或教学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纺织工程(机织)

1

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染整工程(轻化工程)

1

具有企业或教学工作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环境艺术(室内)设计

1

广州市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英语

2

具有教学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体育

2

一名为具有教学工作经历;一名须为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语文

1

广州市户口,有广州市教育系统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合计

14

 

   

2.教辅岗位

 

岗位名

岗位数

要求

财会

1

广州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五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校医(本岗位是代广州外国语学校筹建办招,该校成立时再调入该校)

1

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从事中学医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图书管理员(本岗位是代广州外国语学校筹建办招,该校成立时再调入该校)

1

图书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有中学图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信息系统管理员

1

广州市户口、具有计算机软件专业硕士学位。有广州市中职学校教育软件开发、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计算机实验管理员

2

计算机专业本科,一名为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一名为广州市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合计

6

 

  

    3.职员岗位

岗位名

岗位数

要  求

招生就业管理

1

应具备本科学历,广州市户口。有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经历,从事招生工作5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教务管理

1

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教务管理工作经验。有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合计

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服装工艺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职(社会)人员应聘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两门成绩合格,普通话二乙以上,语文专业必须二甲以上)。

    3.外地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人口准入条件。除上表另有年龄规定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岁以下(须为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广州市户籍人员,除上表另有年龄规定外,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5.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英语四级以上(艺术类、体育类、教辅除外)。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6.双师型教师优先。

    7.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公务员法、教育时事等基础知识。

    教辅和职员岗位人员笔试内容是教育基础知识(范围同教师岗位笔试题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知识。

    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试教(教辅人员及职员不需试教)。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单。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教辅人员及职员不需试教)两个环节。

    (1)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5月10日上午9:00~11:30。

    面谈、试教时间:5月25日至6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应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应聘者于2009年4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39号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校内现场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二)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递交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附计生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复印件,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20—84213475

    联 系 人:常老师、梁老师、杨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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