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南山区党群系统将公开招考3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南山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10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方案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方案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次招考只面向社会人员,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但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聘用时间均截至2011年5月31日。
(2)在本方案实施之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