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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经济杂志社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2011-8-10 11:34:27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广东经济杂志社联合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保障网站与广东经济杂志社网站公布。

  (二)技能测试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广东经济杂志社联合成立技能测试评委小组,对应聘者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包括测评报名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技能测试成绩稍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保障网站和广东经济杂志社网站公布。参加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不少于5人,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广东经济杂志社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道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技能测试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广东经济杂志社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广东经济杂志社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党委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经济杂志社网站。

  网址:http://www.gdeconomy.co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32968(广东经济杂志社)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133829(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党委)

附件:1.广东经济杂志社公开招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经济杂志社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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