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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招聘审判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3-13 15:10:28

 

2、电脑录入考试(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电脑录入考试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通过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笔试、电脑录入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佛山法院网上发布考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按佛山市政府佛府办〔2011〕3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按市政府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首聘大专月薪为2200元,本科月薪为2400元,试用期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社保福利、医疗按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房自行解决。

六、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联系人:黄迅桦联系电话:0757-82631236

本公告对外已发布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www.fshrss.gov.cn)、珠三角联合人才网(网址:www.ujob.com.cn)及佛山法院网。

附件: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

个人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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