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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补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3-13 15:12:55

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补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花都区调转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于3月份对2012年公开招聘未招录到人员的18个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单位、职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考资格。

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2年3月31日为界。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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