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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考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2-3-23 12:34:49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具体地点及要求见面试成绩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职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且拟聘人数不少于2人的,相应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查询时间待定。

五、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赴深圳体检,具体通知见龙岗区教育局网站。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龙岗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应届毕业生2012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于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外语等级要求参照岗位表中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水平。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报到,由龙岗区教育局安排到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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