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人选:各职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主管部门向面试者发出书面通知,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国外学历需提交广东省高教厅的学历认证证明)。
2、面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操作技能、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思想行为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茂名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医学职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招聘规定程序,被确定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聘用合同,3年内须考取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否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