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采取结构化评分方式,主要考评考生适应的素质、潜能等。
考生实操或面试成绩不达到合格分数(60分)则被淘汰不予录取。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给成绩(实操、面试)通知书。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考生。
(四)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笔试、实操、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edu.cn)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依照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招聘学校组织体检人选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方可列为考核人选。由招聘学校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考察,并形成书面考核考察报告,报市教育局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时,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招聘学校可按考试合格成绩高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函件、《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考核鉴定等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报市人社局审批。
考生被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湛江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