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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2012年教学研究室职业教育教研员招聘方案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10 13:51:30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佛山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1名教研员,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地级市以上教科研机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在职教研员(研究人员)、在职中高职院校专业教师、高等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

2、在职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教育类或与所从事的教学(研究)专业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有职业教育师范教育背景者优先。

(二)能力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扎实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与教学专业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研究能力。

2、在职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学经历、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科研工作中层领导工作经验或地市级以上教研室职业教育专业课教研员工作经验,熟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教研组织工作者优先。

(三)年龄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对专业水平特别高、专业建设能力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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